一、招标条件
梅溪湖中学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改[2010]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财政拔款和银行贷款。本公告已报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梅溪湖中学建设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2.建设地点:梅溪湖中学内
3.计划工期:420天(日历日)
4.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拔款和银行贷款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校园内的四栋教学楼,办公图书馆,艺术楼,科技馆,食堂(含教工休息室),男女生宿舍楼,体育馆,室外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及整个园区建筑群内的管线敷设及防雷接地系统、安防监控报警系统、教育和紧急广播系统、教育电视系统、PDS结构化综合布线、电子监考及教学评估系统、多媒体教室建设、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校园一卡通和停车场管理系统、室内恒温游泳馆管理、公众信息发布系统、UPS系统和机房工程、篮球馆扩声系统、电子会议系统及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7.拟采用评标办法: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和长建发[2006]66号规定。
8.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企业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壹级,近三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工程造价达到12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停业整顿。
4.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安装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近三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工程造价达到5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
5.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7.技术负责人均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机电安装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8.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对项目负责人实行网上押证管理;
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1.本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承诺书并到场,法定代表人确系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2.在招标公告发出时企业和建造师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28日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 投标保证金
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1年3月29日9:00前将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转帐形式汇至以下帐户(需注明项目名称),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帐单。
2.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万);
3.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帐号如下: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1年3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发邮件至MXHZXZNH2010003@163.com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大河西先导网(http://www.csxdq.gov.cn)发布。
九、招标人: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