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有线电视台采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有线电视台采编设备项目
二、招标货物内容:
非线性编辑机、摄录一体机、小摄像机、电池、三角架等配套附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3、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出售标书时间:
2011年3月11日至2011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出售标书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
标书售价: 纸质 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采购中心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31日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采购机构联系人: 胡先生 鞠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3162516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政府采购网》(WWW.LHZFCG.COM)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