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DXDYCG2011-006
2.采购项目名称:都匀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都匀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录音录像设备;
二、单位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
2、 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
4、 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资格;
三、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1年3月 14 日至2011年 3 月 16 日(9:30-16:00)。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都匀市京都商业广场(客车站旁)嘉景苑18楼1802号。
3、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整。
4、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投标人为其单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险种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近期一至三个月的供应商缴纳社保发票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经检查有效后,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壹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 3 月 17 日下午15:00时
2. 开标地点: 都匀市港龙酒店8楼会议室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0854—8192410
传真号: 0854—8192410 电子信箱:qnzbsc@163.Com
办公地址:都匀市京都商业广场(客车站旁)嘉景苑18楼1802号。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南支行
开户名: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1701201090007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