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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交警指挥监控中心维护项目

2011-03-17 来源:海南财政厅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交警指挥监控中心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交警指挥监控中心维护服务

  2、项目编号:HKGP2010-298

  3、维护预算:300万元(每年)

4、维护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1

电视监控系统

2

车辆记录和监测系统

3

非现场执法设备及系统

4

指挥中心集成系统及防雷设备

5

DLP大屏幕拼接系统及中心大厅附属设施工程

6

交通系统诱导

7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5、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区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满足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且在海南省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存续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服务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含)200万。

  2.2、投标人需通过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国家四级(或以上)资质。

  2.4、投标人如注册地不在海口市的,须在海口市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采购单位只接受投标人在海口市所设服务机构提供的维护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4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

  (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新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

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31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新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陶勇

  E---mail:hkgp0898@163.com/

  电 话:089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伍海丹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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