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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中心机房二层指挥中心装修

2011-03-17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招标公告
  受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中心机房二层指挥中心装修改造(LNZC20110023)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01包:中心机房装修,最高限价375万元。

  02包:二层指挥中心装修,最高限价135万元。

  工程量详见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01包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5.02包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必须参加招标采购单位组织的现场踏勘;

  8.参加本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省财政厅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3日,采购文件从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1年4月6日13:30(北京时间)。

  五、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2011年3月24日9:30

  踏勘地点: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智

  联系方式:13940370858

  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必须准时派技术人员参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供应商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需持有单位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进入进行踏勘。

  六、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01包保证金金额:30000元、02包保证金金额:10000元。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3月23日16:00

  银行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账号:0382010141900018118(保证金)

  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投标(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投标(报价)投标人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取收据。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地址:和平区太原街2号综合楼A座)。

  联 系 人:邹世欣

  电  话:23447739

  传  真:23447752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智

  联系方式:1394037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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