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实验学校现就一套全户外单色LED屏系统及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报价单位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报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LED屏的生产厂家;
2. 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
3. 项目业绩:2010年以来的成功案例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原件、验收报告);
4. 有良好信誉及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
二、项目需求情况:
(一)系统功能及显示屏技术要求
1.显示屏安装位置:安装在学校西门楼洞口内,嵌入式,洞口四周均为钢筋混凝土立柱,四根立柱尺寸在18cm---40cm之间。显示屏朝西,屏体距地面5米,
2. 屏体尺寸:洞口尺寸为长3230mm ×高1750mm,屏体尺寸为长3200mm ×高1600mm。
3. 技术要求
(1)系统功能要求
以计算机为处理控制中心,LED显示屏幕与电脑显示器(VGA)窗口某一区域逐点对应,使用专用节目编辑播放软件。节目编排存于控制主机硬盘,节目播放可按编排顺序和时间,实现多形式自动播放。编排的节目可以随时更换调整,并可以实时显示和脱机运行。
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远程控制。
(2)显示屏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及指标 |
型号 | P10单红LED显示屏芯片直径9mil模块带独立限流电阻 |
形式 | 户外 |
管芯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 由投标方自行确定,并提供灯板的技术参数及生产厂家 |
屏幕厚度 | 屏体(含结构)厚度=<220mm |
像素间距 | 10mm |
像素密度 | 10000点/m2 |
颜色 | 单红色 |
显示模式 | 水平滚动、上下翻、左右翻等 |
控制方式 | 网络控制,异步形式 |
平均无故障时间 | 大于10,000小时 |
工作环境温度 | -25℃~+60℃ |
工作环境湿度 | 10%—95% |
防护等级 | ≥IP65 |
可视角度 | ≥110° |
刷新频率 | 400Hz |
最大亮度 | ≥4000cd/ m2 |
亮度调节 | 根据环境照度自动控制屏体亮度 |
屏体平整度 | ≤1mm |
盲点率 | 低于万分之一 |
功耗 | 平均:330~440W/m2;最大:≤1200W/m2 |
寿命 | >10万小时 |
工作电压 | 220V±10% 50Hz |
连续工作时间 | 大于72小时 |
平均无故障时间 | 大于10,000小时 |
防护功能 | 具有防水、防潮、防尘、防盐雾、防静电、防雷击等保护措施。 |
(3)安装、调试要求
屏体安装须考虑调试、检修和维护需要;
(二) 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 品名 | 基本要求 | 数量 |
1 | LED单色屏 | 含屏体生产、施工、安装及调试 | 1套 |
2 | 箱体装饰 | 箱体采用角钢,外表装饰采用哑光304不锈钢板和304不锈钢板背板,厚度不低于1.4mm | 1套 |
3 | 专用节目编辑播放软件 | | 1套 |
4 | 超五类网线 | 品牌为安普 | 50米 |
5 | 管线及接头附件等 | 电源线品牌为江扬 | |
6 | 时序器及开关 | 用于定时控制电子屏的开启 | 一套 |
三、 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后二十五个日历天内全部安装到位,调试合格,交用户验收。
四、 施工组织、验收:
1.施工组织方案
投标方应根据本工程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方首先对整个系统的性能进行全面自测,并需向用户提交以下的竣工验收文件:
●设计方案
●系统竣工图
●测试报告
●系统操作使用说明书
●其他有关的设计和施工说明
五、 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90%,验收合格后2年内付情10%。履约保证金在安装调试结束,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退回。
六、 质量保证:
1.卖方所提供的LED屏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卖方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实行两年以上免费保修(箱体装饰部分提供十年以上免费质保),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损坏卖方均应免费维修(雷电、雨、雪、沙尘等自然天气造成的损坏均应由卖方免费保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成本价收取。
2. 卖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配件相兼容,如不兼容、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其他问题,卖方需在不降低档次的前提下无偿提供配件或更换配置。
七、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1.卖方负责为买房免费培训使用人员1-2人,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系统软硬件在各种应用环境中的使用;用户使用人员发生变化,免费对新来人员进行培训。
2. 故障排除响应时间: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
八、 工程报价报格式: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品名 | 产地或品牌 | 型号 | 配置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投标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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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售后服务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参加的投标商必须现金方式,在2011年4月1日9:00之前交纳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回。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投标截止时间
请在2011年4月1日9: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实验学校(鼓楼南路332号) 总务处,过时不候。投标人的技术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时到场,以便招标人在开标后进行询标
十一、报价文件和有效期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资质要求所规定的相关资质文件、合同原件等;
2.投标技术方案(方案应包括系统设计依据、系统结构组成、系统预期功能、系统设备介绍、系统预期指标、系统测试仪器,工程效果图);
3.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4.显示屏技术指标(按照招标人的“显示屏技术要求”逐项进行回答)
5.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6.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7. 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以上报价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本次报价文件有效期为30天。
投标人若需要对本LED屏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的请于泰州实验学校徐先生联系,联系电话0523-86882290,15896001188。
泰州实验学校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