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PZC-J11-009 |
所在地区: | 天津 |
所属行业: | 电子电力 |
结束日期: | |
内容: | 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供应商为五级不诚信供应商的以及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一、项目名称: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PZC-J11-009)。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弱电系统设备采购(本项目拒绝提供进口产品,所供货物含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三、谈判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授权书。 (三)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供应产品,须具备3C认证或相关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原件进行供应商资质验证,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本中心备案。(已在本中心验证备案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原件资料验证,但须在提交的谈判文件中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须提供原件)。 (五)投标人的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四级以上(含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勘查现场:勘查现场的时间:2011年4月2日下午14:30 六、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4月7日上午9时前 七、谈判时间:2011年4月7日上午9时整 八、本项目收取招标费用 (一)招标(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邮购须加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二)本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5%收取成交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附件: | 附件下载 标书账号 |
备注: |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网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 |
详情咨询电话: | 010-83684022 83610206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