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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一中校园广播系统改造项目采购竞争性谈

2011-04-02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ZGCG[2011]022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一中的委托,拟就秭归一中校园广播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1.项目内容

1.1校园广播系统。采购设备规格、型号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2.3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校园教学广播系统或高考外语听力广播系统,有专业的安装和售后服务队伍(提供合同原件);

B、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所投产品需在其经营范围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谈判。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4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1年4月6日起至2010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资料1套)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缴纳

5.1谈判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谈判申请人在2011年4月15日下午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成交单位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

5.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1807072129200049416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18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6.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3采购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0年4月18日下午2时30分---3时30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0年4月18日下午3时30分。

7.2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0年4月1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一中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23号 地 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杨先雄 联 系 人:郑士卿

联 系 电 话:13872563499 联 系 电 话:0717-2882545

传 真 电 话:0717-2880818 传 真 电 话:0717-28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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