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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审委会软硬件设备采购

2011-04-06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
原则,对数字法庭和数字审委会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合格生产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1GK-02号。
二、招标内容:数字法庭及审委会软硬件设备采购、综合布线、后台系统实施部署与现有设备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之间的集成安装调试等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数字法庭和审委会系统软硬件产品(标书中1-01、1-02、1-03、1-04、1-05、1-06、1-37、1-38)及服务器(标书中1-07、1-08)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标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恕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五、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6日—2011年4月16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六、购买标书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金昌市财政局七楼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代表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本招标公告第三项规定的所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出售标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8日下午3:00时。
八、开标时间:2011年4月28日下午3:00时。
九、开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金昌市财政局七楼招标大厅。
十、电子邮箱 312242733@qq.com hangod1222@126.com
十一、收款人: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邮储行甘肃省金昌市新华路支行
账号:100164024520010001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景寰明 (0935)8333928(传真) 邵新航 (0935)8212430
十三、其他事项:符合第三项规定条件的外地供应商,可向本公告第十项提供的邮箱中发送电子邮件,在邮件中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我中心即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在金供应商的标书费应在开标当天11时30分前缴纳,外地供应商的标书费应在开标当天14时50分前缴纳。

甘肃省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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