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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金山路-中山路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2011-04-07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编号:SZSD2011-T-012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金山路-中山路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有以下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采购谈判,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4:00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谈判供应商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领取谈判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书面承诺);
(4)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
(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6)2006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7)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8)投标人需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在苏州市应有直属的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二、采购内容:
1、概述:本项目在金山路-中山路路口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具有闯红灯抓拍、车流量检测等功能。
外场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在本工程范围内,传输网络沿用原有网络。
2、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1
控制主机
详见技术要求
3
2
号牌识别加密程序
定制
3
3
全景摄像机
详见技术要求
2
4
特写摄像机
详见技术要求
7
5
LED补光灯
详见技术要求
7
6
室外防护罩
定制
9
7
摄像机支架
定制
9
8
信号避雷器
KBT-C100
9
9
详见技术要求
3
10
无源信号转换
RS 485/232
3
11
有源信号转器
RS 485/232
7
12
摄像机电源
12v  3A
9
13
网络交换机
8口
1
14
硬盘录像机
详见技术要求
1
15
地感线圈
定制
20
16
悬臂式立杆
四车道
1
17
立杆基础
1000*1000*2000
3
18
电源线
RVV-3*1.0
600
19
网线
超5类线
600
20
RVSP2*1.0
250
21
视频线
SYV75-5-1
1200
22
馈线
RVSP4*0.5
400
23
绿化开挖
定制
100
24
人行道开挖
定制
50
25
慢车道开挖
定制
15
26
尼龙管
Φ50
200
27
钢管
RC100
20
28
手井
500*500
8
29
辅材
定制
1
注: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本招标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凡属财库最新一期文件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品种,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9期)”中选择品牌和型号进行投标,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按江苏省2011年政府采购第一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请各投标人做方案前到现场勘察,报名时凭现场勘察回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总体要求
(一)系统功能

1、车辆检测功能

在路口所需监测车道上停车线附近埋设环形感应线圈,将各地感线圈信号及路口交通信号机发出的状态指示信号,传输至路口通信控制主机。
当车辆通过地感线圈时,线圈的磁通量发生变化;通信控制主机检测该变化以后,图像存储控制信号给路口工控机。从而完成对机动车辆通过路口信息的检测工作。
本系统设计时,每个车道埋设两个检测线圈,这样可以防止车辆逆行压线时误抓拍,并提高精确度。

2、图像采集功能

本系统的图像采集功能,是由工业级高分辨率低照度的彩色CCD摄像机实现图像的摄取;由高分辨率图像采集卡及路口工业级计算机,将摄像机摄取的模拟图像转化为数码图像信号后,利用图像压缩存储技术;完成图像的采集和存储功能。
本系统,通常在一个单方向的车道安装一台用于拍摄车辆车牌的摄像机以及一台用于拍摄该路口方向的图像全景的摄像机。如果路口单方向多车道结构系统,则每增加一条监控车道,只需相应增加一台用于拍摄车牌的摄像机。每方向需用一台工控机来实现车辆的抓拍功能。
图像采集软件安装在路口的每台工控机上,可以实时反映路口交通流量情况。
在软件的主界面上可以实时反映通过路口方向的流量以及交通信号灯的状态。在界面的左上角是路口方向的实时的全景图像,其它三个图像单元是反映在该方向上的三个车道的车牌摄像机的实时图像。经过该路口的所有车辆进行抓拍,抓拍所有图像将保存至photo文件夹中。

3、数据传输(通讯)功能

数据传输(通讯)功能,以及配套的路口工控机传输软件、管理控制中心传输软件,主要是由配套的计算机和和通信传输设备、通信网络及配套的路口工控机传输软件,配套使用实现的:
本系统的软件可实现数据的自动定时传送,人工启动和实时传输三种方式,可支持10M/100M以太网通信模式;所有这些都可以在软件运行前设置,大大提高了系统的适应性。

4、数据查询功能

本系统的查询软件是直接安装在路口工控机上,然后通过通信网络可以实现远程查询。
在软件的主界面上可以输入查询的条件:查询地点;查询日期;查询时间;查询方向;查询车道。
查询地点: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想要查询的照片所在的路口工控机的位置,比如D(本地);192.168.0.1;192.168.0.2等;
查询日期: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需要查询的日期;
查询时间: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要查询的时间,本软件中是实行24小时制的时间显示;
查询方向: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要查询的路口的方向;
 查询:把达到查询要求的照片在软件界面显示并且可以回放。
在软件的主界面还可以反映达到查询要求的路口方向或者车道的流量和违章车辆的统计。

5、中心端存储功能

完成对前端所传输的数据处理、存储工作,并通过该系统可查询车辆通过路口信息、车流量数据等。
图片存储:图片的存储设备使用数据库服务器,后台所存储的车辆牌照和全景图像均为彩色图像,其普通摄像机的分辨率不低于768×576,彩色不低于24bit,存储时间不低于1个月,当系统容量饱和时,系统自动对最前面的数据进行覆盖。同时系统自动记录下车辆的通过时间,并将时间和相应车辆照片一一对应起来。
(二)主要设备技术指标
1、 控制主机
CPU:Intel ATOM 1.6GHZ
系统内存:KST1GHZ DDR2 内存
硬盘:320G SATA HDD
LAN:1* Intel 82573L Giga Ethernet
串行口:2* RS-232
并口:1* ECP/EPP/SPP Support
USB:4*USB2.0 Ports
KB/MS:1*PS2 KB/MS
PCI扩展槽:4*PCI扩展
电源:AC220V输入
ITE8888G PCI/ISA bridge for ISA
运行温度.:0 ~ 60ºC
相对湿度:10 ~ 95% @ 40ºC (non-condensing)
功能说明:
²        自动识别功能
智能抓拍识别主机可自动识别车辆牌照。自动保存所捕获车辆的信息(车辆的图像、车牌号码、车辆经过时的时间、经过地点)。操作方便、识别率高、识别速度快,对不同的光照条件、图像质量和摄像角度都有很好的适应性,可广泛应用于各种道路,能够记录所有通过车辆。
针对车牌识别采用先进的电脑视觉识别技术,可识别0-9十个阿拉数字,A-Z二十六个大写英文字母及相关汉字,并且可识别黑、白、黄、蓝车牌颜色。能够识别符合“GA36-92”(92式牌照)和“GA36.1-2001”(02式新牌照)标准的民用车牌照和军车、警车等特殊牌照的信息。
²        实时报警功能
对超速及被盗抢车辆和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可实时进行查询确认。当通过车辆与用户事先输入的被盗抢车辆或交通肇事逃逸等车辆的牌照号码及车型等信息特征相符合时,在现场可以立即以声音进行报警。
²        综合查询功能
记录经过卡口的每一辆车的信息,并保存在数据库中。能够按时间、速度、车型、车辆牌照、行驶方向等条件查找、列表显示、回放历史记录;具有车辆查询统计信息、流量统计曲线打印功能;具有模糊查询和精确查询功能。
²        流量统计功能
对过往卡口车辆的流量信息进行统计,,并提供方便的数据搜索与浏览、报警设置等操作手段。还可根据交通工程流量调查的需要,按不通条件统计车辆流量、车速、超速比例等。
²        测速功能
对每辆经过的车进行速度测量,并保存。超速报警。
²        数据管理功能
可设定数据保存时间,并能自动对图像数据循环覆盖,可存储不少于100万辆车辆图像。可无人职守,当设备遇故障死机时,自动重启。可远程对各站点进行嫌疑车辆参数设置,对各站点数据进行维护。
2、 全景摄像机
产品说明
▶ 15 比特数字信号处理技术 
▶ 交通道路监控专用 
▶ 高灵敏度 
▶ 机械切换红外线滤镜,可在夜间保持良好的红外线灵敏度 
▶ XF 超动态技术提供极宽的动态范围 
▶ Bilinx 通信技术实现远端设置和控制 
▶ 缺省快门消除了移动模糊 
▶ 四区视频移动探测 
▶ 540 电视线清晰度 
技术指标: 
15 比特数字信号处理技术 (交通道路监控专用) 
视频制式:PAL  
图像传感器:  1/3 英寸隔行转移 CCD 
有效画面像素:752 水平 x 582 垂直 
清晰度:540 TVL 
视频输出:1.0 Vpp,75 欧姆复合视频    
灵敏度: 彩色0.59 lux/黑白0.24 lux  星光技术(F1.2  50 IRE) 
彩色0.024 lux/黑白0.01 lux  星光技术(灵敏度提升) 
信噪比:>50 dB 
镜头接口:CS 或 C 
镜头驱动:DC 或 Video 
设置方式:内置OSD菜单 
增益控制: 可选自动,28dB(最大) 
逆光补偿:可选,关闭、区域和电平 
星光技术:可选,打开/自动/强行(灵敏度增强3倍) 
自动黑电平:可选,开/关 
自动白平衡:打开/保持(2500 – 9000K) 
电子快门:  自动,1/50 至 1/500000 秒  
灵敏度提升:可选,关闭/自动 累计最高提升10倍 
宽动态范围:动态范围提升32倍 
降噪:可选,自动或关闭 
轮廓校正:可选,清晰度增强级别 
视频移动侦测:4区,可以选择不同的灵敏度 
遥控:Bilinx 双向同轴电缆通信 
电缆补偿:无放大器时最长1000米 
同步:可选,内同步/线位锁定 
相位调整:0 – 358度 
电源:LTC 0488/10T  12V DC/24V AV  50Hz 
LTC 0488/50T  230V AC        50Hz 
功耗:4 W 
尺寸:122 × 66 × 58 mm 
重量:0.45 Kg 
3、 特写摄像机
需为一体化彩色摄像机,有中英文OSD菜单,彩色黑白转换功能(昼夜型),宽动态、低照度;具有场积累功能,达到0.001 Lux超低照度,具有镜像、负片等特种功能,具有远距离控制接口;
具体技术参数
类别:一体化彩色低照度摄像机
扫描系统:2:1 Interlace
扫描平率(V):50Hz
扫描平率(H):15.625KHz
成像器件:1/ 4”Super HAD CCD
像素:795(H) × 596(V)
最低照度:0.001 lux(f1.2-3600 º K)
光学变倍:22 倍 ( 3.9mm -85.8mm )
解析度:水平分辨率 >470 线
信噪比:>50 dB
电子放大倍数:8 倍 ( 共 176 倍 )
同步系统:内同步
视频输出:75 Ω复合视频输出 /Y,C 分离输出
宽动态功能:否
场积累功能:有 ( 最多 32 场 )
变倍速度:5sec(1-22 倍 )
远端控制:变倍及聚焦直流控制
逆光补偿:自动逆光补偿 (OSD 菜单 ON/OFF)
工作温度:0 ℃ ∽ 45 ℃ 0%RH ∽ 60%RH
电源:DC9V ∽ DC15V
4、 LED补光灯
性能指标要求如下:
总功率≤15W;
使用寿命≥2万小时;
方向性强,其发散角不大于8°
5、 车检器
车辆检测器须具有智能化检测模型,支持波形检测、状态检测和车型检测,可以检测车辆行驶方向、车辆速度、车辆长度等多种车辆信息,还能检测监控断面的车流量、时间占有率等交通参数。
车辆检测器采用板卡式设计,采用标准3U结构,背板CAN总线,模块式,插拔方便,扩展灵活,易于维护。
线圈车检器性能特性:
l         灵敏度:10级可调
l         测速范围:0km/h -- 250km/h
l         车辆误检率:≤1%(二轮大型摩托车以上所有类型机动车)
l         能够检测交通部标准的11类车型,平均精度达到92%
l         测速范围:0-250km/h
l         车速检测误差:≤5%
l         背板总线,模块式结构
l         每个至少可以处理4个线圈通道的数据
l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大于30000小时
l         具有对大车超长车检测信号的高抗干扰和抗信号阻断功能
6、 硬盘录像机
产品特性
设备类型:
网络硬盘录象机
基本性能
视频输入:
8路
视频输出:
2路
音频输入:
8路
音频输出:
2路
 
电力规格
电源:
220VAC,50HZ
功率:
≦70W
外观参数
外形尺寸:
90*441*470
重量:
≤8
 
环境参数
工作温度:
-10~+55
工作湿度:
10%~90%
四、说明:
1)投标人若有漏报内容,无法实现技术需求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由投标方负完全责任。
2)标的物均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专利证、检测报告等。所有技术资料应齐全。
3) 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4)竣工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工。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开标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 东区 二楼)
时间:2011年4月14日下午1:30整
六、谈判程序: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期场,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由谈判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次序,并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此响应评判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代表介绍产品性能、方案实施、质量及专家提问;
5、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6、供应商单位最终报价;
7、最终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8、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谈判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完后十五分钟内交纳承诺函,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的承诺函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进行综合评定。
9、采购单位根据谈判小组评定的名次,经审查合格后以名次排列在前的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并宣布预成交单位的最终报价。
六、谈判参加人员及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组成人员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处代表组成;
七、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明原件);
4、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5、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见附件格式);
6、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注明: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邀请函编号。
8、招标文件规定和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9、 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评标在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基础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一致时,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谈判小组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3人以下(含3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九、有关说明:
1、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元整,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7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7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                                 
(2)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0158
(3)成交服务费帐号:(在签订合同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账户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苏州支行             账   号:7017323010182600103353
十、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谈判确定的成交品牌及型号;
2、合同成交价:谈判确定的报价;
3、售后服务:质保1年, 按投标文件执行。在质保期内上述所有服务及零部件更换、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均为免费;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4、竣工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工;
5、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最终供货合同应在交货前向采购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费用由最终供货公司承担;
7、验收标准:按邀请函、响应书的标准;
8、付款方式:
A、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出具30%的银行履约保函);
B、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总金额的85%;
C、经审计后七个工作日内凭验收单及发票甲方支付乙方至审计总金额的95%。余款5%如无质量问题,在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9、质量、服务要求:
(1)成交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成交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成交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根据采购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方并提出索赔;成交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设备出现问题后2小时内维修人员必须到场并完成我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其余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2)伴随服务: 成交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标的物的现场安装、集成、启动、调试、监督;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产品合格证书等);提供标的物的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限内现场提供储存设备的配置更改、调试服务;对采购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10、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采购方要求退货的,应向成交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成交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采购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采购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方补足。成交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采购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采购方仍需求的,成交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
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1、谈判文件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七项单独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报价所报内容包括
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2、谈判文件中须注明产品品牌型号、生产厂家,若谈判文件中未注明产品品牌及生产厂商,此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应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
面材料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1、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01419/65208591             联系人:辛伟  
2、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
(二)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69371356                                      联系人:梁警官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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