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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厂物流项目办公综合楼及广场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招标

2011-04-07 来源:中国建设网

一、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标厂物流项目办公综合楼及广场亮化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标厂物流项目办公综合楼及广场亮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
2、工程规模:约 350 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质量目标:争创“扬子杯”。
四、本次招标的招标内容为:标厂物流项目办公综合楼及广场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招标。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一次公告,设计和施工分段招标的形式。投标申请人首先参加标厂物流项目办公综合楼及广场亮化工程的设计招标,确定设计中标单位;参加标厂物流项目办公综合楼及广场亮化工程设计投标的,经评委会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和设计成果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施工投标。
六、特别说明:设计招标评审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在施工招标时可获得适量加分,具体分值幅度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并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方案设计工作;其方案设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的设计招标文件。
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备照明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备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时三级项目经理应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且该建造师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体10层及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上述3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且质量等级达合格(含)以上(建筑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和工程造价必须在合同原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体现。该业绩工程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供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如果合同原件未备案,投标人在提供合同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八、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并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九、请申请人于2011年4月6日8:30时至2011年4月12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联系电话:0515-88358171)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投标资料,将导致投标不合格。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6565,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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