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枣阳市公安局委托,就枣阳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ZCG20110301
二、项目内容:枣阳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
三、租赁时间: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工作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租赁期限为8年,自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开始计算。
四、项目建设模式:本项目建设采用“网络运营商出资建设、政府租赁,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建设模式,租赁期限为八年,租赁期满后线路网络产权归还网络营运商,前后端产品的产权移交市政府所有。
五、项目规模:新建A类监控点575个,其中数字高清球型摄像机10个,高速模拟球形摄像机52个,低照度枪型摄像机513个,高清治安卡口11套。项目总造价控制在1340万元以内。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网络运营商;
(3)、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必须有独立承担湖北省类似项目的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类似业绩;以上资料提复印件交一份,并加盖公章、不得缺项,复印件留存。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0日
十、开标时间:2011年4月20日
十一、开标地点: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枣阳市政法街老检察院办公楼四楼)
集中采购机构: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710-6313525 联系人:李坤
招标人:枣阳市公安局
电话:0710-6314153 联系人:刘河
技术人员联系人:
电话:13307162118 联系人:周孝东
2011年 4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