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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某单位监控系统项目

2011-04-13 来源:山东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济宁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暂行规程》和《济宁网上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包组 采购品目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A 电源线 400 米
A 辅料 1 批
A 集成费 1 宗
A 台式机 1 台
A 网络摄像机 4 台
A 网线 2 箱

  2、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济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jnzfcg.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1-04-12 14:36:56.0至2011-04-15 15:00:00.0期间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网上报价。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济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须知》。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必须是济宁网上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2)为本次报价货物的制造商或者有授权的代理商;

  3)有及时提供本次所采购货物的能力。

  4、网上询价开始时间:2011-04-12 14:36:56.0(北京时间)

  网上询价截止时间:2011-04-15 15:00:00.0(北京时间)

  5、报价币种:人民币。

  6、交货时间:

  7、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报价、交货期、故障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等因素,按照相对权重由系统自动计算打分,综合总分最高者成交。

  报价是指济宁工地地面包括安装的含税价。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培训及各种税费等,如果是进口设备,供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交货期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货物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

  故障响应时间是指接到故障报告之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8、结果公示:

  网上询价采购结果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在济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9、在网上采购过程中,当甲方计算机网络系统遭遇病毒破坏或发生其他非人为故障导致采购不能正常进行时,甲方

  将在故障排除后再重新上网采购;由于乙方网速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人:李治国

  10、联系方式:0537-3202114 0537-3202119 传真:0537-239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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