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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

2011-04-13 来源:广州地铁

  根据《发改投资[2005]1308号》及《发改投资[2005]345号》批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现对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周桔红 邓忻 江平

  联系电话:020-83155737 83155831 8315584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继刚 潘睦鑫 肖爱华

  联系电话:020-83631050-2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06

  三、项目概况

  六号线西起白云区的金沙洲,向东南穿越荔湾区、越秀区,之后折向东北,经天河区,止于萝岗区。六号线线路全长41.95km,共设32座车站。其中29座地下站,3座高架站。首期工程浔峰岗~长湴段,线路长24.51km, 其中地下线长21.31km,高架线长2.9km,过渡段长0.3km。共设22座车站,其中19座地下站,3座高架站。共有9座车站分别与其它轨道交通线路换乘。在浔峰岗设停车场1座,设控制中心一处位于停车场内。在大坦沙和燕塘设主变电站2座,在海珠广场和区庄设集中冷站2座。首期工程已开工建设。

  二期工程长湴~香雪段线路长约17.44km,全为地下线。共设10座车站,全为地下站。设换乘站一座,在暹岗与规划四号线换乘。在线路终点香雪站以东、荔红路东侧设车辆段一处,主变电站位于车辆段内。植物园站预留远期线路拆分运营的条件。

  全线共有10座车站分别与其它轨道交通线换乘,分别是:坦尾站(与五号线换乘)、黄沙站(与一号线换乘)、文化公园站(与八号线换乘)、海珠广场站(与二号线换乘)、东山口站(与一号线换乘)、区庄站(与五号线换乘)、沙河站(与十四号线换乘)、燕塘站(与三号线北延线换乘)、天河客运站(与三号线支线换乘)、暹岗站(与四号线换乘)。

  六号线首期工程预计2012年底建成通车,六号线二期工程预计2013年底建成通车。

  本次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包含了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简称BAS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和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主所保护设备等。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简称BAS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和110千伏香雪主变电站主所保护设备)设备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

  供货时间:2012年1月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资金已落实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2011年 4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 4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申请人须提交投标申请公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投标人具有自动化控制工程或类似的经验[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将采用系统软件(指组成综合监控系统的核心软件)的承诺及系统软件的说明,且采用的系统软件具有1个3000万及以上已完成的基于UNIX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自动化系统实施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合作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集成商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业绩证明[若提供的是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集成商业绩,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该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集成商为本项目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在本项目中双方应为唯一的合作关系)](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综合监控系统投标人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8、投标人需提交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近两年(2008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评价;

  9、投标人需提交近三年(2007—200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及附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项目负责人人数、职务及联系方式、参与过的工程项目经验);(择优条件)

  11、投标人提供工商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颁发的履约信用证书;(择优条件)

  12、投标人拟提供货物/服务的说明,包括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应用的工程项目,技术建议书相关内容;公司生产能力、技术力量介绍材料。(择优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8 名时,则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由各评审专家对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按照2.1和2.2的规定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取前8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1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资格审查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各项目分“好、中、差”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包含一定的分值,具体权重、分值和档次标准详见附表三规定。

  2.2 评分要求

  评分采用“个人评分、平均汇总”的方式,档次的评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每位评审专家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3,2.5]
(2.5,1.5]
(1.5,1]
 

  2)每位评审专家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综合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3)各评审专家根据评标的最终档次和评标打分准则进行各自的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应按该项的最终档次重新打分;

  4)对评审专家的打分结果,以评审细则表中“评审项目”栏中的各项内容为得分统计的基准,对每一项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余下分数进行算数平均得出每一项的得分乘以权重后相加汇总得出总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四 份, 一份正本 三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会议,会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准时到会或未到会,视为对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的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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