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经市采购办同意,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就龙泉市教育局电脑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龙泉市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教育局电脑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GZB2011-10
四、招标内容、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为207万元。
五、参加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b)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为50万元及以上,;
c) 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并具有系统安装并验收的成功经验。
d) 本地化服务(必须授权丽水市范围以内企业服务,且提供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与授权书);
e) 必须在200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与证明整个项目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二者缺一不可;
f)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系统清单中规定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
g)投标人必须提供学生计算机、投影机、电子白板样机各一台,没有提供样机或样机(所要求提供的样机设备必须在投标现场演示,演示的参数其功能必须与招标要求相符或优于)不合格的产品参加均按无效标处理;
h)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等: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于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6日17:00止(上班时间);*凭报名表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购买招标文件。(传真有效)
报名时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00015301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七、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5月6日17:00止,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贰万元(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00015301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注: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投标项目名称)。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1年5月10日10:0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定于2011年5月10日10:00,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或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
十二、采购人具体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8-7114572 地址: 邮编:323700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具体联系人: 季先生 0578-7261701、7262863(传真)
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邮编:323700
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lqztbzx.com 、http://www.zjzfcg.gov.cn
龙 泉 市 教 育 局
龙 泉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2011年 4月13日
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