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就鄞州区广播电视台摄像机及其附属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鄞州区广播电视台摄像机及其附属设备
二、采购编号:YZ—ZFCG(2011)— 04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品目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柴 摄像机及其附属设备 | 1批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单位需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
(三)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1年5月4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2011年5月5日上午9:00时前向招标方提供(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5 月5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7室(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5 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鄞州区广播电视台 陈志红 0574-28802828
采购代理机构:张洁 0574-88225207 0574-2883017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