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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机房及展厅装修采购项目

2011-04-14 来源:黑龙江大庆市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档案局机房及展厅装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110187

  二、标的名称:机房及展厅装修。

  三、简要需求:第一标段(机房装修),第二标段(展厅装修)。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网公告附件。

  四、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21日11时。请有意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尽早报名。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相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机房装修

  1、从事相关服务的经营期限在3年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 系统集成或电子工程资质及安防资质二级;

  3、机房环境临近报警系统必须提供原厂家的针对此项目授权或代理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设备生产厂家2006年以来承担过三个以上(含三个)投标产品的成功使用案例(单个案例项目金额不低于100万);

  5、所投精密空调及UPS设备的生产厂商必须在黑龙江省设有办事处及售后服务机构,同时需出具厂家办事处在黑龙江当地税务机构的纳税证明;

  6、精密空调及UPS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测试报告(要求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要求具有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在大庆市内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或在大庆市有售后服务合作伙伴,并提供能在大庆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文件资料(原件)且合作伙伴方必须具备系统集成或电子工程及安防资质二级。

  第二标段机房装修

  1、从事相关服务的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2、提供房屋总承包二级(含装饰、装修二级)资质;

  3、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投标现场。项目经理证书在中标后由采购单位留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返还。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传真、电子邮箱(dqszfcgzx@163.com)或送达本中心。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系统集成或电子工程资质及安防资质二级证书(第一标段);

  ◆房屋总承包二级(含装饰、装修二级)资质证书(第二标段);

  ◆书面注明所投项目编号、标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在开标时审查。

  八、报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 编:163311

  联 系 人:张金龙

  联系电话:0459-4671907

  传 真:0459-6372668

  九、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丽丽 0459-4671750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二、注意事项:

  1、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并依据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方为

  初审合格。未达到下述要求造成报名失败,本单位不另行通知。本次审核为供应商报名资

  格初审,终审结果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现场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最终

  审核确认。

  2、采购中心于2011年月4月14日发放招标文件,报名后请于4月14日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关于下载招标文件事宜,本单位不另行通知。如因未被抽取导致未成功下载文件,请致电咨询报名联系人;如下载中心无招标文件,请致电咨询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由于供应商较晚报名或未及时下载文件导致的供应商未能及时参加预备会及其他采购程序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网登记注册,具体事宜请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赵亮(0459-4671886)联系。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或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4、未进行法定代表人长期授权委托备案的供应商请于开标或谈判会前办理,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未在开标或谈判会前办理长期授权委托备案者,投标或谈判无效。长期授权代表备案联系人:张金龙(0459-4671907)。

  5、已报名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开标或谈判会议,请于开标会前3天或谈判会前1天电话通知并将书面退标申请发送至本中心。若未书面通知本中心对采购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该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记录一次。由于未经告知擅自退出竞争记入不良记录或其他原因被列入不良记录3次以上(含3次)者,将取消其6-12个月参与本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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