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BGP-2011-0017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投影机项目
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采购人的委托,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投影机项目(项目编号:HBGP-2011-0017)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技术需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投影机 | EPSON EB-C250XC/亮度:2500流明;分辨率:1024*768;手动聚焦,1.2倍光学变焦;灯泡:E-TORL 200W UHE4000小时;对比度:2000:1 ;5秒快速启动,0秒关机(关机后,风扇立即停转);待机功耗:0.4W;重量: | 台 | 25 | 现货 |
2 | 投影机 | EPSON EB-X7/分辨率:1024*768,亮度:2200流明,对比度:2000:1,1.2倍变焦,直接开关机,0秒冷却,重量: | 台 | 1 | 现货 |
3 | 幕布 | 红叶100寸电动幕布/玻珠 | 幅 | 25 | 现货 |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提供的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五)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品牌的代理或针对该项目的授权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提供3C认证证明。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一种品牌。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含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及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11年4月 18日上午10:00点前将密封报价文件递交至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劳动局8楼809室)。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劳动局8楼809室)
邮政编码:300143
网 址: www.ccgp-tianjin.gov.cn/tj-hebeigp.jsp
电子邮箱:hbqzc@163.com
联系电话:26296175、26296173
传真电话:26296175
联 系 人:张先生、陆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