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113166
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大戏院LED节能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56013996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146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5,134,547元人民币
招标采购内容:LED屏幕及灯具(其中舞台用LED屏幕、大厅入口用LED屏幕各1套)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证书”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提供证明文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5)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 投标人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10)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5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1年5月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公司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30分)
户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 0200049619200362296
项目联系人:梁潇、屠筱军
联系电话:010-62108146、62108112
传 真:010-62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