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参数
会议室需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常为15-25摄氏度的室温,60%-80%的湿度。会议室的环境噪声要求为40dB(A)。
二、灯光照度
视频会议室内应使用人工冷光源而避免自然光。光源宜选择三基色灯(色温3500K),不能造成刺眼等不良影响。会场的门窗需用深度窗帘遮挡。
三、设备布局
显示设备通常放置在相对于与会者中心的位置,距地高度大约1米左右,人与显示设备的距离大约为4-6倍屏幕高度。
四、音响效果
视频会议室应具有较高的语言清晰度和适度的混响时间。为保证声源与吸音效果,室内铺有地毯、天花板,四壁装有隔音毯,窗户采用双层玻璃,进出门适当考虑隔音装置。
五、整体色调
墙壁四周、桌椅宜采用浅色色调,“白色”、“黑色”之类的色调对人物摄像将产生“反光”及“多光”的不良效应。
六、会议室面积240平米。需购买设备包括液晶电视3台(索尼、42寸),强、弱电线路改造,插座、插头若干,外部电缆80米(162铜芯3+2),深色窗帘85平米。
七、清单
序号
单 项 名 称
工程量
单价
总价
一、装修部分
1
轻钢龙骨异型纸面石膏板吊顶(造型18厚细木工板基层、刷防火涂料)
247.88平方米
2
轻钢龙骨石膏板墙制作
77.54平方米
3
铝塑板形象墙及墙面
27.02平方米
4
主席台铺贴复合地板
31.62平方米
5
铝塑板单面包门口
52.48米
6
单扇装饰木门制作安装
5.04平方米
7
执手门锁安装
2把
8
墙、顶面刮腻子刷立邦乳胶漆
433.01平方米
9
深色窗帘
85.00平方米
10
背版PVC字制作安装(徽标由甲方提供)
1项
11
拆除原装修
1项
12
垃圾下运外运
1项
二、电气安装
1
阳光3*40W格栅灯
30.00套
2
40W三基色灯管
90.00支
3
大筒灯8寸(横插双管)
50.00套
4
节能管3U-14W
100.00支
5
小筒灯
36.00套
6
节能管11W
64.00支
7
36路明装空开箱
1台
8
3P60A空开
1个
9
1P16A空开
19个
10
1P20A漏电空开
4个
11
电源插座
8套
12
单联开关
3套
13
电源铜地插座
4套
14
网线地插
2套
15
话筒地插
4套
16
AV地插
2套
17
VV3*16+2*10电缆
80米
18
2.5阻燃电源线
1583.37米
19
4.0阻燃电源线
367.4米
20
20PVC穿线管
587.9米
21
100*50桥架
23米
22
视频线
210米
23
音箱线
210米
24
云控线
78米
25
网线
92米
26
插头
8对
27
42寸索尼LED电视
3台
28
附材
1项
29
电气安装费
1项
三、避雷防护
1
避雷接地
1项
四、其它
1
空调移机加管
2台
2
封东墙侧门
1项
3
电视底座
3套
4
灭火器
4个
合计
小写: 大写:
交货及完工时间
免费质量保证期
备注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要求随报价文件一起提供效果图
备注:
欲响应或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首先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办理网上登记注册,然后提供工商注册相关原件、税务登记相关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上三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其他相应表格(以上证照均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非法人无需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详情请看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办公指南——供应商注册审核程序http://www.jnzfcg.gov.cn/info_view.action?Id=402881891b1f85fd011b201c282100bc&sys=Newsinfo),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报价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二、供应商不得拆包响应,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及配置;报价中应包含包装、运输、装卸、调试、培训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四、完工后依据实际使用量和本次采购确定的单价结算;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联系人:王主任 2165678);
四、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五、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凭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
6.1 报价保证金必须由报价单位的单位账户交纳,以分支机构、个人或其他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交纳现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2 缴费账户:
账 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行
账 号:495101040011510
地 址:济宁市琵琶山北路贵和花园酒店向北路西
6.3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银行缴费凭证;
七、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谈判保证金时须携带报价单位开具的退还谈判保证金收据,并注明:
交款单位名称: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事由:退还JNGP/2011/X0063(S)谈判保证金
八、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10:00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537-3202191
传 真:0537-2397269
地 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服务窗口政府采购服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