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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心文物库房新建项目-安防系统

2011-04-25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中心文物库房新建项目-安防系统工程已由沈阳市 招标办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蓝山路6号。

2.2工程规模: 结构:框架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1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2011年05月20日开工至2011年06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4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及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类似的施工经验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项目经理证叁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还需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投标人及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
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21日至2011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楼或指定网站www.lnzb.cn或sy1.lnzb.cn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21日至2011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5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五爱街2号(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27号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楼
邮 编: 邮 编: 110032
联 系 人: 张树范 联 系 人: 扈坦坦 王潞
电 话: 024—86616037 电 话: 024-625760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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