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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监控报警系统补点、维护(升级)设备

2011-04-28 来源: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受苏州市教育局的委托,我公司对其拟采购的校园监控报警系统补点、维护(升级)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A、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合格的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谈判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二、领取谈判文件信息: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11年5月5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节假日例外)

  领取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441室

  三、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5月9日下午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5月9日下午13:30

  开 标 时 间:2011年5月9日下午13:30

  谈 判 地 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四、 保证金

  保证金截至时间:2011年5月6日上午11:00止(以到账为准,拒收本票、支票、汇票)

  具 体 金 额 :人民币叁仟圆整 (¥3000.00)

  交 纳 账 户: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89060154800000617

  开 户 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谈判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指定帐户。(谈判保证金以到帐为准,拒绝现金、支票及汇票,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谈判人名称、标号、金额

  五、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441室

  联 系 电 话:0512-65816778

  传 真:0512-65815343

  联 系 人:吾胜英、孙保会

  采购单位:苏州市教育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2-65226155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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