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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夹江县民政局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011-04-2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资格应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5、在四川省内有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须具有四川省公安厅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安防资质。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4月 27 日起至5月 4 日止
 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份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北路186号,财政局大门左侧)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5月11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北路186号,财政局大门左侧)
 谈判日期:
 2011年5月11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北路186号,财政局大门左侧)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邬女士
联系电话:0833-5667166
传真:0833-5668777
 其它内容: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夹江县民政局的委托,拟对民政局监控系统设备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JJX-HWCG-11025
二、项目名称:夹江县民政局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百万高清数字网络监控系统一套
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必须对所投货物的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并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货物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第四章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四:项目最高限价:190000.00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资格应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5、在四川省内有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须具有四川省公安厅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安防资质。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1年4月 27 日起至5月 4 日止。(购买标书时请带上U盘)
八、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北路186号,财政局大门左侧)
九、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1年 5月 11 日 14:30,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十、谈判时间
2011年 5月 11 日 14:30
十一、谈判地点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夹江县建设北路186号,财政局大门左侧)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邬女士
联系电话:0833-5667166
传真:0833-5668777
采购人:夹江县民政局
联系人:江主任
电 话:0833-566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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