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舞台灯光系统、LED显示屏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CG2010126-A102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LED显示屏 | 1.0 | 批 | 97.0 | 见附件 | 重新组织招标 |
2 | 舞台灯光系统 | 1.0 | 批 | 100.0 | 见附件 | 重新组织招标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其他条件包括:1、标段一投标人必须是LED电子显示屏的制造厂商
2、标段二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
近两年内同类型项目100万以上的项目三个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4月28日至2011年5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205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七、开标时间:2011年5月17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1保证金:9700.0
标项2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00604018010097761-0905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579-83187213
传真:0579-8318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