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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2011-05-05 来源:浙江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受浙江省政财政厅委托,就浙江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011-2012年度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制造厂家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ZGZ201105

二、协议期限:2011年06月01日至2012年05月31日

三、招标内容:品目一:传真机

品目二:扫描仪

品目三:投影仪

具体内容请详见第六部分《采购物品需求及技术要求》

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制造厂家,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二)、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因注册经营范围限制等原因不能直接投标的,可以委托唯一的浙江省内最高级别代理商代表其进行投标,但投标人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及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要求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事项、制造厂家无法直接投标情况的说明,且必须由制造厂家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至省采购中心备案并得到许可,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的评标标准中投标主体项不得分。因原厂商自身原因无法直接投标的,在投标前7个工作日内报当地集中采购机构,并经上报省财政厅批准,方可允许代理商投标。

(三)、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参加本期协议供货的投标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本级及参加本次协议供货联动的市级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县(市、区)级原则上应有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如因实际情况确无的,投标供应商应承诺保证质保期内5*12的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并附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且同一投标单位不得代表两个品牌参加投标。

(五)、投标方若委托唯一的浙江省内最高级别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只负责投标时所有事项。若中标,协议合同的签订及中标后所有事项均有原厂商处理。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且投标单位必须上传1-3张所投机型的图片。

五、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

日期:2011年05月04日至2011年05月1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415办公室。(荷花西路109号)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方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项目负责人:毛偲斌;电话:3891220、传真:389031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5月27上午9时止。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1年05月27日上午9时整。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2011年5月10日下午3:00时,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2号开标厅。

十一、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30000元、品目二人民币30000元、品目三人民币30000元,于2011年05月25日下午16:00时前交纳并到帐,受理地点: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室(电话:0570-3891163)。(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市工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166678;支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现金支票)。

十三、标书下载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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