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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

2011-05-09 来源:达成

   

格政采字(GC公)20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格尔木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定的采购计划,格尔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
二、招标编号:格政采字 (GC公)2011—03包三
三、招标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持有营业执照、自身实力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投标的基本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投标人应遵守国家、青海省有关法律、法规。
报名请持有关资质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照相机12部,摄像机5部。演播室专用摄像机及编码器1套。会议音响1套。投影仪1部。
五、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5月5日起至2011年5月1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标书地点:格尔木市江源中路66号格尔木市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金红兵 马玉秀 联系电话:0979-8418264
八、开标时间:2011年5月27日下午15:0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青海省格尔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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