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湾里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湾采购函【2011】竞009号计划函要求,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湾里区区委、区政府的委托拟就其办公大楼安放监控报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生产、安装、调试和取得授权经销或销售代理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 项目编号:WLQZFCG -2011竞009
2. 项目名称:湾里区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安防监控报警系统设备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设备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际标准和国家现行标准(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3. 预算金额:75000元。
4.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政府采购部和采购人的国内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3、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4.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5、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效验原件)
4.6、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三级资质以上(含),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效验原件)
4.7、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的原厂授权书、产品质量承诺书。(并提供摄像机彩页)
4.8、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提供在本市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4.9、投标人具有投标品牌的生产厂家唯一有效授权;
4.10、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
5.1、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效验原件)
5.3、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三级资质以上(含),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效验原件)
5.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的原厂授权书、产品质量承诺书。
5.5、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提供在本市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6.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5月9日—2011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
8.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和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湾里区招贤路312号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开标大厅
10.投标保证金收取
开户单位:南昌市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湾里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翠岩信用社
帐号:105089200000019944-000005
联系电话:0791-3785818 联系人:喻宏 熊挽澜
11.标书款收取
开户单位:南昌市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湾里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翠岩信用社
帐号: 105089200000019944-000005
联系电话:0791-3785818
12.南昌市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招贤路312号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
项目联系人:喻宏 熊挽澜 电话及传真: 0791-3785818
网 址:http://www.ncszfcg.gov.cn/南昌市政府采购网
邮 编: 330004
电子信箱:37999633 @qq.com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