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公安厅的委托就视频系统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晋政采[2011-076]J27-A66
二、项目名称:视频系统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二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第一包:LED光源DLP数字墙
第二包:会议室音、视频及LED大屏幕系统设备
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次采购涉及的电视机、显示器(需注明品牌、型号),必须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九期)”的相关产品型号,否则为无效投标。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
第一包:LED光源DLP数字墙
1、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本省至少不少于5套成功案例,并提供详细用户信息及合同复印件,并且在省内具有独立的技术服务队伍,并能提供国内厂验;
3、投标人所投硬件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认证,其中显示单元、处理系统需拥有国家CCC、ROHS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厂家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提供设备的试验、现场安装和调试及售后维修服务所需要的相应专业人员,并提供有关专业人员证书;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 投标人成交后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为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或提供主要设备厂商为本项目设备供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资格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第二包:会议室音、视频及LED大屏幕系统设备
1、具有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的资质;
2、投标企业应具成熟的技术团队和技术服务能力,能提供本地7×24小时的及时服务;投标商如为山西省外企业应在山西省内具有分支机构及固定本地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1年5月6日 至 2011年5月16日(北京时间:8:30 - 11:30, 15:00 - 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 省城联社5层)
3、谈判文件售价: ¥:400.00 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10:00 (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1年5月17日10:00 (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
地 址:太原市五一路上官巷3号
联 系 人:张美蓉
联系电话:0351-3659973
集中采购机构:
项目联系人: 贾君辉
联系电话:0351 – 4037638
传 真:0351 – 4037638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帐 号:0903014130001049
电 话:0351-4087033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