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会议中心舞台灯光音响装修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郏县会议中心舞台灯光音响装修装饰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郏县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郏政采办[2011]第 49 号
2.2建设地点:郏县东城区
2.3项目概况:框架三层、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舞台灯光音响装修装饰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从事过舞台灯光音响系统工程并具有成熟经验的专业制造商或承包商。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舞台机械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舞台灯光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舞台音响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在近五年(2006-2010年)以来承揽过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舞台灯光音响系统工程业绩。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公司人员(以提供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社会养老统筹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资表为准)。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1年05月09日至2011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招标部)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工程业绩(2份及其以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社会养老统筹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资表及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和联合体成员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三套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注:报名合格的单位在开标前需到郏县检察院职防科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5.其它事宜
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如报名家数较多时,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1-6397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