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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公安局十五个路口电子警察设施改造项目

2011-05-10 来源:江苏宿迁政府采购网

  泗洪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泗洪县公安局委托,拟对泗洪县公安局十五个路口电子警察设施改造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泗洪县公安局十五个路口电子警察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hzfcg[2011]1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标的:十五个路口电子警察设施改造项目。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性能指标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响应。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2008年以来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或累计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合同,并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业绩;

  (三)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厅经省级机关采购中心招标入围的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供应商(采购编号:SJC2010 070266)且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达到1000万(含)以上(按江苏省公安厅“3.20”工程资格预审时提供的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准)。

  四、招投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招投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5月9日—2011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泗洪县招标投标中心(长江路建设大厦南6楼)

  (三)招投标文件出售人: 朱 敏

  (四)联系电话:0527-89889055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5月30 日14: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5月 30 日15:0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泗洪县招标投标中心(长江路建设大厦南6楼)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朱 敏 联系电话:0527-89889055

  六、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二)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证;

  (三)2008年以来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或累计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同类产品的施工合同,并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业绩;

  (四)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资质证书。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1年 5 月30 日15:00

  (二)开标地点:泗洪县招标投标中心(长江路建设大厦南6楼)

  八、本次招投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朱 敏

  联系电话:0527-89889055

  传真电话:0527-89889051

  联系地址:泗洪县招标投标中心(长江路建设大厦南6楼)

  邮政编码:223900

  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来、吴维春

  联系电话:15052771789、13815760203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348万元。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报价数字和文字不得涂改。

  3、所采购物资必须送到泗洪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4、成交单位必须按中标金额的4‰交纳综合服务费。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泗洪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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