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弱电工程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经采购人要求,现对天门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弱电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MGP11-8)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第2款“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变更为: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湖北省境内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二、将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16:30 时止(08:30-11:00, 14:30-16:30、节假日休息)”延期至:
2011年5月13日16:30 时止;
三、将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5月17日9:00时”延期至:
2011年5月20日9:00时;
其它不变。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728-5339357 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