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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第二课堂教学设备购置(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1-05-11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招标编号:GXTC-1102050)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电影学院委托,对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格为68.15万元,超出本控制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招标内容、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预算控制价格(万元)

1

磁盘阵列系统

1

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

北京电影学院

68.15

2

桌面虚拟化管理系统

20

3

自助借还系统

1

4

LED室外显示屏系统

1

5

自动存包柜

3

6

短信平台及个性化文献检索系统

1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上述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上述采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不得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拆开投标。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11日起,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标前答疑:

  本项目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1年5月17日12: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5月3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0层国信第一会议室。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第一会议室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单 位:北京电影学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保向东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王艳秋、生娟娟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351/362,

  传 真:010-88356050

  电 子 信 箱:wang_yanqiu@vip.sina.com

  Shengjuanjuan@chinabidding.com.cn

  帐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

  备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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