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102050)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电影学院委托,对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格为68.15万元,超出本控制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招标内容、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预算控制价格(万元) |
1 | 磁盘阵列系统 | 1台 | 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 | 北京电影学院 | 68.15 |
2 | 桌面虚拟化管理系统 | 20套 | |||
3 | 自助借还系统 | 1台 | |||
4 | LED室外显示屏系统 | 1套 | |||
5 | 自动存包柜 | 3台 | |||
6 | 短信平台及个性化文献检索系统 | 1套 |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上述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上述采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不得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拆开投标。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11日起,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标前答疑:
本项目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1年5月17日12: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5月3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0层国信第一会议室。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第一会议室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单 位:北京电影学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保向东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王艳秋、生娟娟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351/362,
传 真:010-88356050
电 子 信 箱:wang_yanqiu@vip.sina.com
Shengjuanjuan@chinabidding.com.cn
帐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
备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