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137号计划批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就新闻演播室摄录编辑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181号。
二、采购项目:新闻演播室摄录编辑设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和自筹资金。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项地市级电视台演播室摄录编辑设备项目。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采购文件免费登记领取。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5月10日起至5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1室)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5月17日下午3: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洛阳新区市府东街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卢先生 0379-63353416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