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543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门源县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门源县浩门镇;
2.2 招标范围:显示屏采购;
2.4 交货期:30天。
3.招标内容:
设备采购。
4.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能力,有较好的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5.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授权代理证明;近三年产品销售业绩证明资料、企业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简介及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6.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整(法定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一部。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 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门源县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
联 系 人:毛启梅、叶婧
电 话:0971-6118368、6128259
传 真:0971-6118368
邮 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行号:313851000018
帐号:400069945805017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