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塔工程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河口区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塔工程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10月10日16:30时 (正常上班时间)
谈判时间:2011年10月14日14:30分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253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1]173号
二、采购内容: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以东河发改发[2008]019号文件对河口区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塔工程进行立项批复,该工程是河口区广播电视中心工程中的一项重要设施。该发射塔包括塔架、平台、塔梯、天馈线支架等,发射塔高度为120米,总重量为121887kg,塔体截面为正四边形钢管结构组合结构,设计基本风压力为0.45kpa,地震设防烈度为7.5度。具体工程以施工图纸和正式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基本到位。
投资概算:本次工程投资概算175万元。
工程地点:河口区河兴路以北,海河路以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120米及以上广播电视发射塔范围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广播电视发射塔工程120米及以上业绩。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能证明投标人业绩的电视发射塔工程施工合同、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由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地点: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联系电话:0546-3012322/3012325/3012327)】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谈判文件的同时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图纸完整交回后无息退回。拟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广播电视台三楼会议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46)3631059 13905465869
传真电话:(0546)3631059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