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民众镇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节能项目承担人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13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民众镇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节能项目承担人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GIECCZS20111021G1
3、项目内容: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节能项目承担人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灯具生产、加工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所采用LED路灯的制造商;
3、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中山市内设有直属的分支机构(提供在中山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生产的LED灯具必须是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1年10月17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31日下午2:30~3: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下午3:00
3. 开标时间:2011年10月31日下午3:00
4.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39292721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
电 话:0760-88633722
传 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箱:zsgzgj@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