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b)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c)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至16:00时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地点: 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年11月1日 六、投标地点: 七、开标时间: 年11月1日 八、开标地点 :
九、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16: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4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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