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关于政法专项-法院系统办公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166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的委托,就政法专项-法院系统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标段一、标段十五因故采购失败。现组织重新采购,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297-1号
二、采购项目:政法专项-法院系统办公设备。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1-10-18 15:0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王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