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临清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卫波 联系电话:0635-3011730 1860635675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传真:0635-2928809/2185856
三、项目名称: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所需消防系统工程及弱电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0677-ZCT111033-703/L
四、项目说明: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其中:
包一:消防系统工程;包二:弱电系统工程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应具备:包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包二:安防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或电子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年限在5年以上;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5、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经销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其它相关行业资质证书;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不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六、报名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4日(含)前。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一楼大图复印标书出售处(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18日(含)前的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供应商需自行勘察现场。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1年10月3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八、监督机构名称:临清市政府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0635-2421065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