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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机场出租汽车乘降站监控系统扩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1-10-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委托,就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机场出租汽车乘降站监控系统扩建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机场出租汽车乘降站监控系统扩建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DLZC-2011-67

3、主要内容:

监控系统扩建改造项目包括:监控系统(设备)、抓拍系统(设备)、机房工程(设备)、轻体房建设等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注:

1)、投标产品不得选用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将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采购的机房空调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具有本地服务能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双方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

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业绩及本地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等到我中心4403室,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6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然后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中心。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1012起至20111026止,每天9:0016:3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

四.投标、开标及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11113点—13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111113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②,第2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3、开标时间:20111111330分(北京时间)。

 

      人: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人:臧原

        话:0411-83622014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

       编:116011

      行:中国银行大连万达华府支行

        号:286956324578

        号:104222006087

     人:李天宇

        话:0411-8889852888898529

    传        真:0411-8889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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