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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及局域网工程项目

2011-10-12 来源:海南财政厅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 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的委托, 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及局域网工程项目(一期) (编号:0773-1041GNHN10417/3)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及局域网工程项目(一期)

2、采购货物名称: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局域网工程

3、数量:一批。

4、技术要求: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

3)  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4)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省外投标企业须在海南具有注册的分公司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  所投主要设备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62010年以来,投标人在司法系统应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7) 资质要求:获得国家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双软企业认证;(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1 10  12 日至2011 10  18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1 号窗口。

3、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如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邮寄快件费。

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交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1 10  21 日下午14:45;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14 室。

五、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司法厅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机构所在地点:海南省澄迈县仁兴镇

联系人:陈先生   

六、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

海南分公司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E2                     

联系人: 周先生  高先生

  话: 0898-68556335         传真: 0898-68556331

  箱: hainan@chinatendering.com.cn

七、以下为购买招标文件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号:39210188000126537

八、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海南省财政厅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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