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1-10-12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标号:

 

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兴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名称及内容

    招标编号:TXZC2011-ZB020

项目名称: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内容: 监理范围包括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从方案优化、招标、采购、实施、测试、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全过程监理。即对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项目编号为TXZC2011-ZB012的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具体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企业须具备的资质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具有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

4.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具有不少于两名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提供资质和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领取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投标人需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在江苏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8)必须具有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或改造的监理业绩和500万元以上道路交通监控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具有不少于两名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提供资质和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在江苏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证明;

6、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或改造的监理业绩和500万元以上道路交通监控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其它投标企业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标书领取时间:201110月25日 9:00—17:00

标书领取地点: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6室)

投标起止时间:2011年11月15日 14时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四、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洪涛

2、电话:052387618595    87654111  

3、单位名称: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4、地址:泰兴市星火路(市信访局西侧)

5、网址:www.txzfcg.com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