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1-10-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兴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名称及内容


    招标编号:TXZC2011-ZB020


项目名称: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内容: 监理范围包括泰兴市320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从方案优化、招标、采购、实施、测试、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全过程监理。即对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项目编号为TXZC2011-ZB012的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具体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企业须具备的资质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具有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


4.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具有不少于两名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提供资质和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领取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投标人需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在江苏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8)必须具有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或改造的监理业绩和500万元以上道路交通监控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具有不少于两名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提供资质和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在江苏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证明;


6、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或改造的监理业绩和500万元以上道路交通监控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其它投标企业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标书领取时间:201110月25日 9:00—17:00


标书领取地点: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6室)


投标起止时间:2011年11月15日 14时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四、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洪涛


2、电话:052387618595    87654111  


3、单位名称: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4、地址:泰兴市星火路(市信访局西侧)


5、网址:www.txzfcg.com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