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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精神病医院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2011-10-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保山市精神病医院视频监控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顺延公告

受保山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采购视频监控系统(含整体方案设计)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谈判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含整体方案设计)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备注:前后端主要设备为合资或国产品牌;投标供应商报名同时须进行踏勘现场,并获取相关数据;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招标编号:TRZBC2011074-1]。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云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备案证;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指主要设备需具有厂家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监视器、线缆等),及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证明书】;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6、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注: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报名时应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三、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二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四、投标报名顺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2011年10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10月17日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五、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二、三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优先接受厂家的报名;若是总代理和片区(区域)代理同时出具授权报名,则优先接受总代理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八、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园丁小区大门东侧)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分理处

银行账号:53001728642051000568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3、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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