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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新营小学校园网络中心及校园安全系统公开招标

2011-10-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市新营小学委托,就其校园网络中心及校园安全系统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新营小学                   联 系 人:杨乐清

联系地址:日照市威海路89                联系电话:0633-2987000

二、招标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地址: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联 系 人:郑烁  赵瑞琪  王超

联系电话:0633-8011869  15315938292

    真:0633-8011869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号:371400201090004588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校园网络中心及校园安全系统

项目编号:WT-RZCG2011-1112

项目内容:校园网络中心及校园安全系统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本次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若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高清网络摄像机服务器)不是供应商自身所生产的,则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4.非日照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11013日起至1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部。

3. 售价:招标文件150/份。售后不退。

4项目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所在单位的社保机关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已经授权不得变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111290093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1112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112930在日照市东海饭店(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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