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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公告

2011-10-14 来源:浙江杭州政府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就“杭州市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成分分析仪” 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WS2011-XHWGXJ01
  2、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体成分分析仪。
  3、采购内容杭州市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体成分分析仪项目,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服务的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  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领取标书:
  (1)时间: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20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文一路80号省委党校(文欣校区)1号楼321室。400元/本,售后不退。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10月21日下午14时整,地点:杭州市文二路218号省能源研究所三号楼二楼。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10月21日下午14时整,地点:杭州市文二路218号省能源研究所三号楼二楼。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杭州市文一路80号省委党校(文欣校区)1号楼321室,联系人:季小姐,联系电话:0571-85340710,传真:0571-85342190;
                                    
 
 
                                  杭州市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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