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爱福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大连市电子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教育局电子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FTCG20110908
三、招标内容:
笔记本电脑 115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1.本次采购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至开标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等上述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套。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
七、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十、招 标 人:大连市教育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爱福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
联 系 人:高金鑫
电 话:0411-82588708
传 真:0411-8258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