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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需要的电视机采购

2011-10-14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类别:机电设备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的委托,就其需要的电视机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1、 询价采购编号:SZCH2011-Y-X-180
2、 采购内容:
(一)、标的物清单:
序 号 设备名称 数 量 单位 推荐品牌
1 32寸液晶电视机 10 台 索尼飞利浦三星

注1:询价响应单位响应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详见财库【2011】109号文件 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中的品牌型号,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无效。(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标明所响应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以下网站列示的清单为准:
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108/t20110801_1717898.shtml。
注2:安装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配件、辅助材料包含在询价响应报价中,各询价响应单位自行考虑,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
(二)、技术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所有货物交货完毕,采购方及采购方指定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成交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 10 月 20 日上午11:00前,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4、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0日14:00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5、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配件、辅材、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6‰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报价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6、采购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一年,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7、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
8、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9、其他要求:
①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②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历天内。
⑤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供货商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货物总金额的100%。10、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①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5)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6)《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7)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②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
③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11、询价响应评审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未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由采购单位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12、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13、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14、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电 话: (0512)65161799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柳晓玲
15、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电 话:(0512)66601403
联 系 人:周爱国
16、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65、66681197


 

附件一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

序号 物品名称 响应型号及配置 偏离原因(注明)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交货期:
注: 如果响应型号及配置有偏离必须写明偏离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号码:
公司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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