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M111-2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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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明光市公路卡口和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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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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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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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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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国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企业必须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含)以上证书;
4、企业必须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必须有3个以上卡口和高清晰电子警察成功案例;
6、必须提供卡口和电子警察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7、必须提供以下产品(高清抓拍摄像机、嵌入式智能分析控制主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8、所投产品涉及的软件部分需免费提供其他厂家智能交通产品接口,并出具软件二次开发接口承诺书;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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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规模 |
投资预算额33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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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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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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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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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1年11月9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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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概况:6个新建卡口、3个路口电子警察。6个新建卡口分别在104国道明光与滁州交界处、104国道明光罗岭路段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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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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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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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BT模式。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报名:不实行报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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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担保:人民币伍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信用保证金: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投标担保金额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打入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并确保在2011年11月8日17时前到账,退还时按原帐户退还给投标单位。不接受汇票。投标担保须注明“明光市公路卡口和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市支行;
银行帐号:1313 0821 2930 0077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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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1年10月20日15时以后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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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兴宏 联系电话:0550-8097587
招标局联系人:吴桂江 联系电话:0550-815131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恩超 联系电话:0550-8031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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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1年10月24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发至78163336@qq.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11年10月25日 17 时00分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