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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2011年义务教育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011-10-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WH2011--CG--22)
 
     受采购人委托,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福泉市2011年义务教育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计算机教室设备和班班通设备以及伴随的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供应商营业执照须注明有多媒体或电教设备销售的经营范围。
4、具备承接本采购项目所涉及的货物、设备、产品等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应要求(如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的能力,近二年(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提供500万元至少1个同类货物供货及提供相应伴随服务的经验。
5、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供应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保认证认证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供应商为其单位人员(不少于10人)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缴纳险种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2011年1月至8月供应商缴纳社保的发票凭证原件及由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人员名单明细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2009年、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应包括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近二年(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日)具有至少1个同类货物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中标的中标(成交)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类似供货项目业绩在500万元以上)。
6、近3年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证明。
7、须提供供应商拟派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不更换的负责人的承诺。
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障卡,以上证明材料和证明资质的材料经检查(审核时间为24小时内)有效后,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
购买投标文件时另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其他: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将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在审核时间内供应商须配合代理机构核实相关资料工作。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21日到2011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00时)。
五、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1年11月10日9:30时前。
八、开 标 时 间: 北京时间2011年11月10日9:30时。
九、开 标 地 点: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十、采购单位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座
      人:李小姐        联 系 电 话:0851-6907107-602
 
 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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